考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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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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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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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分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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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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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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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管理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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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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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全的安全生產、客運服務、行車安全、應急預案、營運車輛管理、駕駛員管理等方面制度并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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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相關制度規(guī)程每項扣1分,未落實到位每項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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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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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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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落實運營車輛的投放和退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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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規(guī)定投放和退出運營車輛的每車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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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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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
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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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和使用衛(wèi)星定位系統(tǒng)、車載終端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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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裝或使用無效北斗衛(wèi)星監(jiān)控系統(tǒng)、車載終端設備的,按每輛車所占分值累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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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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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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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員工與企業(yè)簽定用工合同,享有《勞動法》賦予的一切權利,企業(yè)無拖欠職工工資現(xiàn)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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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未與員工簽定用工合同的,按比列扣分; 企業(yè)拖欠職工工資現(xiàn)象的,按比列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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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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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質量信譽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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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服務質量信譽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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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質量信譽檔案不健全的,每缺一項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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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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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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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的文化建設設施和開展黨工團組織建設及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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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備開展企業(yè)文化建設設施的,扣1分;不按要求開展黨工團組織建設及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設活動的,扣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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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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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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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組織職工參加教育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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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規(guī)定組織職工參加教育培訓的,每少一次扣0.5分,參訓人員覆蓋率未達到100%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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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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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運營(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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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技術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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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車輛達到二級以上技術狀況。車輛排放符合國家標準,車輛新度系數(shù)達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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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技術狀況和排放要求不達標的,每輛次扣0.1分; 車輛新度系數(shù)每下降1個點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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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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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安檢與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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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進行車輛檢測、年審,嚴格執(zhí)行車輛安全“三檢制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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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進行車輛檢測、年審和“三檢”的,按每輛車所占分值累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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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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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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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車輛按法律規(guī)定辦理車輛交強險,公司提取安全保障基金,用于安全管理開支和事故陪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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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規(guī)定購買交強險或不提取安全保障基金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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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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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責任事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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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車輛行車安全,把行車事故率控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行車事故率=發(fā)生責任事故次數(shù)/總行駛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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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臺帳和原始記錄。
責任事故率≤1次/百萬公里不扣分; 責任事故率≤1.5次/百萬公里扣2分; 責任事故率〈1.8次〉1.5次/百萬公里扣4分;責任事故率≥1.8次/百萬公里扣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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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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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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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落實企業(yè)安全風險等級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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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等部門通報為中、高風險企業(yè)的,中風險企業(yè)每次扣0.5分,高風險企業(yè)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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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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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規(guī)范(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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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村通客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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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制村通客車要求,對全區(qū)147個建制村通客車落實權覆蓋,企業(yè)運營區(qū)域建制村通客車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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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停運建制村運營車輛每次扣5分,擅自改變運營線路、不按規(guī)定站點停靠等其它現(xiàn)象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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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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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服務
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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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及場站服務設施齊全完好無損壞,車容車貌、站容站貌整潔,無亂張貼和涂鴉現(xiàn)象等,附合《池州市公交服務規(guī)范》營運車輛中的相關要求。營運服務合格率=營運服務合格車輛數(shù)/被檢查車輛總數(sh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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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抽查數(shù)量不少于線路總數(shù)的10%(至少1條),營運車輛不少于20%。營運服務合格率≥98%不扣分;營運服務合格率≥90%扣1分;營運服務合格率≥85%扣2分;營運服務合格率<85%扣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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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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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準
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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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調度,確保運行間隔時間及首末班時間符合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市民出行需求。車輛發(fā)車間隔時間準點率(發(fā)車間隔時間超過規(guī)定的20%視為非準點)在90%以上。出站準點率=被查車輛準點出站車數(shù)/被檢查車輛出站總車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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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抽查,每月不少于1次。抽查數(shù)量:不少于線路總數(shù)的20%(至少1條),抽查營運車輛不少于抽查線路車輛的30%。準點率≥98%不扣分;準點率≥90%扣1分;準點率≥80%扣2分;準點率<80%扣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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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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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次執(zhí)
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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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計劃車次,確保公交車輛正常運行。車次執(zhí)行率=營運車輛實際運行車次/營運車輛計劃運行車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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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臺帳和原始記錄。
車次執(zhí)行率≥98%不扣分;車次執(zhí)行率≥90%扣1分;車次執(zhí)行率≥80%扣2分;車次執(zhí)行率<80%扣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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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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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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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評議滿意度達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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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達不到90%的按下降一個百分點扣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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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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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投訴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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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其它違章、被投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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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它違章行為或乘客對服務質量投訴經查屬實每次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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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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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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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服務質量差被媒體曝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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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服務質量低劣被媒體曝光并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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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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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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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業(yè)管理部門要求按時上報經營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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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時上報報表或報表嚴重失真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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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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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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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zhí)行核定的票價,對現(xiàn)役軍人、退役軍人、殘疾軍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盲人、二級以上肢體殘疾人、七十周歲以上老年人、1.3米以下兒童、消防員、中小學生的優(yōu)惠按法律法規(guī)及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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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執(zhí)行優(yōu)惠政策查證屬實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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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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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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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力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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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業(yè)管理部門的要求(數(shù)量、時間)新增更新車輛投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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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要求新增更新車輛(按照年初任務計劃)投入運行的,每輛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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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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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時間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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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業(yè)管理部門的要求對發(fā)車間隔時間和首末班時間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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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要求執(zhí)行的每條線路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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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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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線路新增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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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業(yè)管理部門的要求開通新線路和對線路進行調整(含走向調整、站點調整和線路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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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要求開通新線路和不按要求對線路進行走向調整和線路延伸的每條線路扣1分,不按要求對站點進行調整的每個站點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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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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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開通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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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業(yè)管理部門的要求階段性增開學生、上下班、旅游等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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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要求實施的每條專線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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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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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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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因舉行重大社會活動、突發(fā)事件需調動公交車及人員進行疏送的,應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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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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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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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行業(yè)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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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職工隊伍的穩(wěn)定工作,防止影響社會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事件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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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所屬駕駛員參與影響社會共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停運事件的,酌情扣分; 情節(jié)嚴重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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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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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fā)事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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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處置運輸突發(f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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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運輸突發(fā)事件處置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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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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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對企業(yè)出現(xiàn)拒載、甩客、擅自停班拖班現(xiàn)象,查證屬實每起扣600元,上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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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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